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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15]330号
?
? ?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反映工程实际,发挥建设工程档案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监控作用,更好地服务城乡建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市城乡建委组织对现行《建设工程技术用表》中部分表格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表》、《建设工程监理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表》(共计97张),经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新表格启用之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应使用新表格,原渝建发[2005]226号印发的《建设工程技术用表》中的质量责任表、监理表、验收表以及原渝建发[2010]93号印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中的质量责任表、渝市政监理表同时作废。同时,新表格归档按照新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在www.ccc.gov.cn上下载)执行。
二、新表格在执行中的问题由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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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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