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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开发单位: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邵阳市城镇建设档案馆档案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01〕176号)要求,上岗执业的邵阳市城镇建设档案馆档案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档案业务水平,结合《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渝府第240号令)的颁布,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决定举办邵阳市城镇建设档案馆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证书的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
1、《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
2、国家和重庆最近颁布的邵阳市城镇建设档案馆档案法规;
3、建设工程档案填表及着录软件的应用;
二、培训对象
持有《邵阳市城镇建设档案馆档案管理员岗位证书》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开发企业的邵阳市城镇建设档案馆档案从业人员。
三、报名及交费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交费的方式。5月4日~5月12日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专人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交费时间及地点,如未收到信息可在5月22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自己报名状态,如显示通过审核,可在本网站“培训专栏中”查看交费时间及地点。
四、培训方式、时间及地点
培训采用脱产集中学习的方式。培训时间、地点以交费时领取的课程表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费、审证费、书籍资料费,共计380元。
六、相关要求
1、根据《重庆市建设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渝建发[2007]91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不得上岗。连续两次未参加复检或连续两次复检不合格的,吊销岗位证书。
2、2009年07月(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取得证书的,证书要更换,需交本人一寸免冠身份彩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邵阳市城镇建设档案馆档案管理员岗位证书》。
3、2009年07月(含2009年07月)之后取得证书的,只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邵阳市城镇建设档案馆档案管理员岗位证书》。
4、首次获证时间或上次继续教育时间在2013年5月前的,2015年5月之前必须参加继续教育;首次获证时间或上次继续教育时间在2014年3月以后的,将按照新要求3年继续教育一次。
联系人:刘朴? 熊鑫
联系电话:6362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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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